首页> 中文期刊> 《工会信息》 >泰州规范用人单位特殊工时制管理

泰州规范用人单位特殊工时制管理

         

摘要

<正>江苏泰州市总工会办公室报道为规范特殊工时制审批管理,近日,泰州出台新规,明确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从事特殊工时工作制岗位劳动的,应当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或者事先征得劳动者的书面同意。据悉,特殊工时制是相对每天8小时的标准工时制而言的,包括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用人单位中的中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营销人员、出租汽车司机等可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用人单位还可实行综合计算工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