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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离婚案件中未成年子女精神损害的救济途径

         

摘要

我国精神损害赔偿的研究已初具规模,但令人遗憾的是,在离婚案件中,未成年子女的精神保护始终处于真空状态。本文从我国的法律现状着手,分析在离婚案件中对未成年子女保护的必要性和法律依据,并提出构建我国离婚案件中未成年子女精神损害赔偿的制度。应由未成年人父母以外的其他顺位监护人担任法定代理人,向离婚的父母请求赔偿,赔偿数额的确定应考虑未成年子女的精神受损害程度,父母的经济实力或财产收入状况,父母双方的过错程度,受诉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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