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时代报告》 >论医疗水平作为医疗过失判断的标准

论医疗水平作为医疗过失判断的标准

         

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57条规定了医疗水平作为医疗过失判断的要素,但在实务中认定医疗水平缺乏标准,明确"医疗水平"的概念,兼采"医疗规范"与"法院认定"的方式,以医疗行为的专门性、地域性与紧急性等因素为标准,才能明确医疗水平认定,进而确定医疗过失的有无.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