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西藏政报》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的实施意见(藏政办发202037号)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的实施意见(藏政办发202037号)

         

摘要

各地(市)行署(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按照区党委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区土地二级市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4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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