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西藏政报》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欧珠卓玛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欧珠卓玛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摘要

<正>藏政发[2012]46号(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各行署、拉萨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经2012年4月23日自治区人民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免去欧珠卓玛的日喀则地区行署副专员职务;免去郝斌的日喀则地区行署副专员职务;次仁央宗任日喀则地区行署副专员;雷进昌任日喀则地区行署副专员;张永泽任山南地区行署专员;云丹任山南地区行署常务副专员;免去普布顿珠的山南地区行署副专员职务;丹增任山南地区行署副专员;张福臣任山南地区行署副专员;巴桑任林芝地区行署副专员(列达瓦(巴塘)之后),免去其自治区铁路建设运营工作领导小组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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