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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市农村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工作意见的通知

         

摘要

正 有关区、县人民政府,有关委、局,有关单位:市农村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工作的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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