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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我国犯罪构成理论研究中的四大基础关系

         

摘要

"我国犯罪构成理论研究难有突破"的关键原因在于过去研究中始终未能处理好四大基础关系,即行为人与行为的关系、行为的主观方面与客观方面的关系、行为与环境的关系、事实与规范的关系。如何处理这些关系,不但决定了犯罪构成理论研究的基本方法,而且决定了是否能够科学地揭示出犯罪构成体系的内外部关系,从而决定了犯罪构成体系建构是否具有科学性、实用性与前瞻性等。深入探讨这些关系对于我国犯罪构成理论的本土化建构是一个较有价值的全新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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