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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韦伯之“理想型”概念建构——兼与林毓生先生商榷

     

摘要

韦伯(Max Weber)的"Idealtypus”(英译为"ideal type")为其方法论中众所皆知的核心概念,但其内涵与解释却向未得到足够的共识.此一概念在今日的中文世界里,通常被翻译为“理想型”或“理念型”(台湾学界),以及“理想类型”(中国大陆学界)等等,不一而足.本文从清理韦伯学研究中对此一概念的既有成果开始,扣紧概念中译所涉及的“互译性”问题,尝试运用新近译就的韦伯文献,响应当代的中国思想史名家林毓生先生对韦伯学说的实际应用,进而在理论上加以商榷.林氏认为,由于韦伯一生对"ideal type"的理解是一个发展的过程,前后形成两个相当互不兼容的观念,因此"ideal-typical analysis"作为统称,只能以“理念/理想型分析”译出.在个别脉络中则视其特定意义,而须分别译为“理念型分析”或“理想型分析”.相较于“理想型”,“理念型”不但“能够在真实中出现,而且它们已经以历史地重要方式出现过”.然而,本文主张,无论韦伯对"ideal type"的理解过程前后如何演变,作为一项概念工具,"ideal type”的基本特征是与实在所保持的距离,借此以测量比较历史实在.否则的话,研究者便无从时时加以修正,更新吾人对“文化实在”的理解,"ideal type"也就不成其为韦伯方法论的重要环节.就此而论,任何墨守韦伯一时的定义而从事具体研究,甚或全盘套用其逻辑,恐怕皆有自相矛盾之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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