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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式法学学习模式初探——以研究性学习能力培养为视角

     

摘要

授课式法学学习模式是指在法学学习过程中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在教师的辅助下由学生自主选题、备课、面向师生授课的一种法学学习方法.它是一种法学学习模式而不单纯是一种法学教学模式.它贯彻了研究性学习理论的价值精髓,能够激发学生自主学习法学的积极性,培养综合的法学学科能力和团体协作意识.同时,该模式也有自身的局限性.适用时应力求扬长避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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