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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地方政府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中应注意的问题

     

摘要

十六大报告对改革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作出了原则性规定,提出:在坚持国家所有的前提下,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二者的积极性。国家要制定法律法规,建立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所有者权益,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中央政府和省、市(地)两级地方政府设立国有资产管理机构,这是我国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问题上的巨大进步和创新。这样做,可以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二者的积极性,有利于企业清晰产权,形成多元投资主体和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地方政府在管理国有资产问题上利益有了明确保障,责任也相应加大。在党的十六大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大方针已经指明,中央国资委已经成立的基础上,地方政府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改革中应注意如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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