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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西部地区农业税费减免后新农村建设的思考

         

摘要

党中央、国务院决定,从2006年起全国所有地区全部免除农业税费。这个决定是在充分科学全面分析、判断我国整体基本国情的基础上作出的,具有战略性、前瞻性,是高屋建瓴、审时度势的决策,是对有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法律和政策的又一次重大的与时俱进的调整与完善。整体上符合中国的实际,但由于中国地域广大、民族众多、区域发展差异极大,同一政策不可能完全同时吻合所有地区的实际。这决定了政策的推进方式和进程客观上要求因地因时制宜,不同的区域应具有各自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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