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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婚姻家庭和谐的构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础

     

摘要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和谐是对立事物之间在一定的条件下、具体、动态、相对、辩证的统一,是不同事物之间相辅相成、相同相成、相反相成、互助合作、互利互惠、互促互补、共同发展的关系。和谐社会是人类孜孜以求的理想社会,它包括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等多重关系的和谐。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首次总结指出:“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十八大报告辅导读本》,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32页。 在此,和谐是我们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之一。家庭作为社会的基本细胞,是“人类最早的社会关系之一”和“最基本的社会群体” 参见潘允康:《家庭社会学》,中国社会出版社2002年版,第57—60页。 ,故家庭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础和组成部分,构建和谐家庭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首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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