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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持戒尺,心中有爱

         

摘要

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首次以部门规章的形式对教育惩戒做出了规定,将教育惩戒全面纳入法制轨道。中小学教师在实施教育惩戒时,首先要从目的与效果上明确体罚与惩戒的不同,杜绝体罚及变相体罚的发生。严格遵守新《规则》,明确学生有哪些行为教师可以惩戒,以学生健康成长为目标,根据等级制、累进制选择惩戒手段。明确法律的边界的同时寻找弹性限度,用爱呵护每位学生的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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