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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情节的既未遂问题新解

     

摘要

@@ 一、从抢劫加重情节的既未遂谈起rn我国<刑法>第263条抢劫罪规定了入户抢劫、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等八种情形,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实践中称之为抢劫的加重情节,最高人民法院又在2000年颁布了<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这些加重情节进一步进行界定,以指导司法实践.

著录项

  • 来源
    《中国检察官》|2010年第14期|12-14|共3页
  • 作者

    徐钰锋;

  • 作者单位

    浙江省上虞市人民检察院,312300;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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