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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驾驶犯罪诸问题探讨

     

摘要

一、“醉驾入刑”是否满足刑法的谦抑性要求“刑法的谦抑性,是指立法者应当力求少用甚至不用刑罚手段,而是用其他刑罚替代性措施来有效的预防和打击犯罪。醉驾的多发高发是目前社会中的一些不良文化所造成的弊病,有着根深蒂固的社会基础,一时间是难以根除的,对此.完全依赖施加严酷的刑罚并非最好的彻底的解决方式,而应当在社会这个大环境中,探索寻找说服力更强、推广性更强的解决办法与救治良策,对严刑峻法的一味迷信.特别是一味迷信在防范未然之罪与矫正已然之罪中,大力推崇倡导重刑的观点是万万不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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