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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借统还”和集团内部无偿借贷能否免税

             

摘要

近日,经常有纳税人询问"统借统还"和企业集团内部单位之间的无偿借贷行为,免征增值税还是免所得税。原因可能是"统借统还"政策开始实施得比较早(国税发[2002]13号)、单位之间无偿借贷政策的范围又与"统借统还"一致(企业集团内部单位之间)造成的,答案是可免增值税,不免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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