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税收征纳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支出项目扣除比例梳理(中)——六项与销售(营业)收入有关支出可以按规定比例扣除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支出项目扣除比例梳理(中)——六项与销售(营业)收入有关支出可以按规定比例扣除

     

摘要

七、业务招待费,扣除比例:60%或5‰[政策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细化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第八条的规定。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