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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指明用途借款费用的税前扣除

         

摘要

借款费用是指企业因经营活动的需要借人资金而需要承担的利息性质的费用。包括长短期借款利息;债券的溢价或折价的摊销;安排接洽借款时发生的辅助费用;与借人资金有关,作为利息费用调整额的外币借款产生的汇率差等。对于纳税人借人指明用途的借款费用,国税发[2000]84号文《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予以明确。而对于纳税人借入未指明用途的借款所发生的费用,《办法》强调了“应按经营性活动与资本性支出占用资金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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