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税收征纳》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低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低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

         

摘要

经国务院批准,调整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税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取消下列商品的出口退税 1.濒危动物、植物及其制品; 2.盐、溶剂油、水泥、液化丙烷、液化丁烷、液化石油气等矿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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