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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偿接受非货币性资产如何缴纳企业所得税

         

摘要

基本案情某塑钢加工厂于2006年6月无偿接受了台湾某商人捐赠的一套塑钢加工设备。该塑钢加工厂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四十条和《企业会计制度》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将这一套原值为560万元(现评估价为420万

著录项

  • 来源
    《税收征纳》 |2008年第6期||共2页
  • 作者

    王武;

  • 作者单位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税收;
  •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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