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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公司延期交房支付业主违约金是否代扣个人所得税

     

摘要

问:我公司是一家房地产企业,在与购房者签订合同时,约定了交房日期,并规定了若不能按期交房,我公司支付一定比例的违约金.我公司部分楼盘未能按期交付,按合同支付了部分违约金.有财务人员认为,应当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违约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865号)的规定,按照“其他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适用税率20%,税款由支付违约金的房地产公司代扣代缴.请问,支付给个人逾期交房的违约金到底是否应当代扣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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