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扣代缴
代扣代缴的相关文献在1986年到2022年内共计1163篇,主要集中在财政、金融、法律、经济计划与管理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1160篇、专利文献3篇;相关期刊352种,包括经济研究参考、财会学习、财会月刊(会计版)等;
代扣代缴的相关文献由1035位作者贡献,包括纪宏奎、陈进军、傅光明等。
代扣代缴
-研究学者
- 纪宏奎
- 陈进军
- 傅光明
- 周维平
- 孙金民
- 张天雁
- 本刊编辑部
- 樊其国
- 欧阳海鹰
- 王仲礼
- 丁丽萍
- 余向东
- 俞松
- 刘卫国
- 刘正军
- 刘爽
- 刘玉章
- 刘群
- 刘鹏
- 吕勇
- 周琴
- 周长伟
- 孟凡征
- 康景明
- 张德众
- 张斌
- 张明利
- 彭光良
- 徐卫红
- 徐波
- 曹胜新
- 本刊记者
- 本刊通讯员
- 朱毅
- 李武
- 李秋霞
- 李长林
- 杨少勇
- 杨德凤
- 林岩
- 熊娜
- 王义
- 王春艳
- 王艳
- 王金昌
- 石宽云
- 章秀芝
- 等
- 苏小荣
- 董道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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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林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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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于2022年2月入职某保洁公司从事保洁工作,月工资约定为当地最低工资1650元,3月份公司在工资中代扣代缴个人承担的社保费400余元,我实际领取1200余元,请问公司是否违反最低工资规定?《最低工资规定》第六条第一款规定:“确定和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应参考当地就业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经济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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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金林;
曹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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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社保费代扣代缴作为法定制度,其起源和发展路径与个人所得税基本相同,但规定内容与个人所得税存在差异。现行社保费代扣代缴制度规定未能有效遵循立法目的和法律原理,制度内容的缺失和内在矛盾也导致扣缴各方权责关系不清以及扣缴义务主体范围过窄等问题。本文提出明确权利义务关系、优化责任配置、建立配套保障机制和扩充扣缴义务主体范围的建议,以期为税务部门完善社保费代扣代缴制度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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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31号缓缴社会保险费坚持自愿原则,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申请缓缴一定期限的社会保险费。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的企业要依法履行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缴费义务,不得因缓缴社会保险费影响职工个人权益。缓缴期限内,职工申领养老保险待遇、办理关系转移等业务的,企业应为其补齐缓缴的养老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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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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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预算执行率是现阶段教育部对高校预算管理考核与评价的重要指标,但由于税务机关、社保管理部门的工作流程,各高校需要在下一年度的一月份才能向各征管部门缴纳当前年度十二月份负担的教职工薪酬相关的社保、公积金、个税等款项。根据新政府会计制度中预算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收付实现制,无法将上述款项确认为当前年度的预算支出,因此会影响高校当年的预算执行率,继而降低高校的预算绩效评价。文章以业财融合思想为基础,提出设置“待冲支出归集”虚拟项目,并通过具体业务,对“待冲支出归集”虚拟项目的设置及运用进行详细的阐述,以优化高校薪酬相关业务的会计核算方式,提高预算会计核算的准确性,继而提升高校的预算执行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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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主办单位《中国摄影》杂志社黄山区人民政府征集内容取材于全国,拍摄视角新颖、创意感强,展现祖国大好河山及人文地理的优秀航拍作品。鼓励反映黄山区的相关作品。征集时间2020年9月至2021年3月15日(投稿须在此期间内送达)展项设置入展作品共计100件,其中:图片80件,视频20件。稿酬各人民币800元。以上均颁发荣誉证书,可按中国摄影家协会规定累积入会申请积分。主办方将从稿酬中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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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宗健;
付秋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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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在梳理高校代扣代缴业务核算逻辑的基础上,对高校代扣代缴业务的核算难点进行深入剖析,指出会计实务中的常用解决方法存在的问题,进而结合工作实际提出设立"归集项目"解决代扣代缴业务核算难点的对策,并以具体案例的形式对"归集项目"的设立和运用进行阐述,以期为高校会计实务工作者有效提高代扣代缴业务核算的便捷性和准确性提供有益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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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燕;
丁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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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政府会计制度下,职工薪酬代扣代缴款项是账务处理的难点之一,《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财会〔2017〕25号,以下简称《政府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及给出的账务处理示例与实际情况有着一定差异,各单位在实际账务处理过程中困难较大。本文以地勘事业单位为例,用案例的方式对《政府会计制度》中关于职工薪酬代扣代缴事项账务处理的相关规定及账务处理示例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按照应当一次性实现预算会计科目“事业支出”与财务会计科目“单位管理费用”“业务活动费用”完整对应的逻辑,提出了通过在预算会计科目“事业支出—项目支出”项下增设“待分配”项目的方式来解决该难题;运用该方法,财务会计各项目工资、社保等明细科目可以与预算会计各明细科目一一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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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燕;
丁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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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政府会计制度下,职工薪酬代扣代缴款项是账务处理的难点之一,《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财会〔2017〕25号,以下简称《政府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及给出的账务处理示例与实际情况有着一定差异,各单位在实际账务处理过程中困难较大.本文以地勘事业单位为例,用案例的方式对《政府会计制度》中关于职工薪酬代扣代缴事项账务处理的相关规定及账务处理示例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按照应当一次性实现预算会计科目"事业支出"与财务会计科目"单位管理费用""业务活动费用"完整对应的逻辑,提出了通过在预算会计科目"事业支出—项目支出"项下增设"待分配"项目的方式来解决该难题;运用该方法,财务会计各项目工资、社保等明细科目可以与预算会计各明细科目一一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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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永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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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某公司2020年1月取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1.2万元。税务机关认为,企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属于增值税应税服务,取得了服务对价,需按"经纪代理业务"征收增值税。企业认为,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5]65号)规定,对扣缴义务人按照所扣缴的税款付给2%的手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