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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占用税拖欠严重的成因与对策

             

摘要

@@ 1987年,国家依法开征了耕地占用税.十多年来,耕地占用税在保护耕地资源,增加农业投入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随着近年来各行各业建设项目的增多,占用耕地面积猛增,相应实现耕地占用税也就增多,但是,由于耕地占用税税源的特殊性,决定了其征收的难度较大,真正能够按时足额入库的税款占应纳税款比例甚小,拖欠十分严重.以柳林县为例,经笔者调查了解,从1997年至1999年,三年内全县共有国家及集体建设项目63个,城乡居民建房1200余户,累计占用耕地1000余亩,实现应纳耕地占用税286万元,在土地部门正式批准占地之前征缴入库79万元,税务机关在占地之后陆续清缴入库30万元,其余税款一直拖欠未缴,欠税数额达177万元,占应纳税额的62%.耕地占用税征收难、清欠难已成为一个十分棘手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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