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英才 >破产经理人的下场

破产经理人的下场

     

摘要

企业破产是用企业全部的财产,来清偿企业所欠的债务,如果清偿不了,也就算了。如果像“巨人集团”这样,在法律上没有破产,将有义务责任负担全部的债务。美国的经理人市场,破产的经理人将终身不会有投资者聘用经营管理企业,除非你自己有钱开办公司。美国的企业老板也有偷逃资金,造成破产的现象,但法律上审计、会计制度健全,如发现证据后,老板将受到刑法制裁。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中国的市场经济还不完善,政策、法律上还有许多漏洞,个人、企业和行业缺乏有效的约束机制。美国的经验值得借鉴: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