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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改革去“两化”

         

摘要

在全国首批6个司法改革试点省市中,上海近日率先扬帆,启程司法改革.6月6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若干问题的框架意见》《上海司法改革试点工作方案》,重点关注去“行政化”“地方化”. “两化”弊病众多 长久以来,法院“行政化”问题广受诟病,由此带来的人情案、关系案、腐败案件层出不穷.在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审判组织存在合议庭“合而不议”,审委会制度存在“审者不判、判者不审”,以及下级法院向上级法院的请示制度存在弊病等,严重影响了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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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晚霞》 |2014年第16期|22-22|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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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正文语种 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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