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亚热带水土保持 >河长制下生态综合执法实践与思考

河长制下生态综合执法实践与思考

     

摘要

2009年,大田县针对矿山不规范开采导致的植被破坏、乱弃土弃渣、水体污染等生态方面的问题,在福建省率先实行河长制,并积极探索水生态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成立了福建省首个生态综合执法局,统一行使水生态领域行政处罚权,解决了水生态领域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等问题.本文阐述了大田县实行生态综合执法的背景、主要做法及成效,分析了现行综合执法的不足,提出了完善综合执法的思路,旨在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提供参考.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