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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预算法》下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控职责及划分

     

摘要

新《预算法》的实施对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控提出了挑战.浙江地方债务规模基本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宜,但仍然出现了债务风险集中在省以下政府、债务资金来源渠道分散、融资平台风险较大、政策约束作用较弱等风险.为了控制这些风险,本文从发债审批前中后三个方面研究了地方政府各级人大、各级财政、各级审计等部门在发债中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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