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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学生管理的司法干预

     

摘要

干预在《现代汉语词典》中的意思为"过问(别人的事)"。高校学生管理的司法干预,是指用司法程序介入高校学生管理制度,也即高校学生管理所涉及的各类纠纷被引入司法程序,被司法所"过问"。刘燕文诉北京大学案中原告代理律师、现中国政法大学行政法教授何兵在法庭上呼唤让"司法的阳光照耀科学的殿堂",让学生在强大的高校面前不再渺小。[1]但是,如同贺卫方所说的,"司法的阳光绝对不仅仅是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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