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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天”以“利人”,“修身”以“为义”--墨家天人关系视域下的伦理思考

     

摘要

墨家的伦理学常被概括为功效主义,但其背后的哲学谱系非常多维与丰富。墨家如儒家、道家一样是在天人关系论中展开其伦理思考的,不过墨家的天人论是一种天对人监察与赏罚而人只能效法天的比较“强硬”的天人观。在这样一种天人观影响下,墨家一方面与儒家一样认为人禽之间有根本性差异,但墨家所认可的人禽之别在于人有“力”(勉力而为);另一方面墨家不像儒家那样重视人性论、心性论,而认为以“所染”来理解人性即可。这样一种对人的理解虽然更强调人应“被动”地效法天,但仍旧需要言行合一、学以成智、明义以成德等个人修养来既实现对天志、鬼神之真理智慧的认知,又将这些真理智慧——墨家的“十大主张”——实践于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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