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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物何以可能——朱熹的生态伦理观探析

     

摘要

人对物究竟应给予物什么样的道德关爱?这是生态伦理学的一个重要问题.儒学具有普爱意识,自先贤孟子提出“仁民而爱物”的主张以来,物一直是道德关爱的对象,但同时在“爱有差等”观念的支配下,对物的爱又不同于人,其间显现出普爱与差爱的矛盾冲突.朱熹在本体论上以“生生之仁”确立了人、物的平等意识.而在现实生活世界里,万物所自有的客观等级秩序以及人所面临的不同道德情景,人又会以“差等之爱”的情感方式表现出来.朱熹用“理一分殊”来化解“普爱”与“差爱”的冲突,以“推己于物”和“用之有时,取之有节”的方式展现人对万物的仁爱之情.

著录项

  • 来源
    《伦理学研究》|2016年第1期|86-90|共5页
  • 作者

    李涛;

  • 作者单位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河北大学宋史研究中心;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 关键词

    朱熹; 爱; 生;

  • 入库时间 2022-08-17 10: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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