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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好验证职责 行使好检查职权 为出资人看好企业——从出资人角度对外派监事会基本职责的思考

         

摘要

<正>通过这些年的实践,笔者切实感到,监事会工作不同于政府审计,不同于纪检监察,不同于外部董事,也不同于国资委的职能处室。那么,监事会的基本职责应该是什么呢?笔者认为就是“验证”,明确这一点,对于搞好现在和将来国资监管全覆盖后的监管工作,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一、牢固树立验证观念,确实履行好验证职责2000年,《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以下称《条例》)赋予了监事会“验证企业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等的四项职责,这是很有道理的,应当坚持。原因有三,一是从法责上讲,此条例至今仍在施行,并未废止,而且根据行诉法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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