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中国职工教育》 >职工不同意签合同单位未终止劳动关系是否应支付双倍工资

职工不同意签合同单位未终止劳动关系是否应支付双倍工资

         

摘要

<正>案情:职工张某到济南某物业公司工作后,物业公司要求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但遭到张某的拒绝,张某离职后,能否要求物业公司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呢?张某于2010年12月2日进入物业公司从事保安工作,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2011年7月1日,张某以升学深造不能继续工作为由向物业公司提出离职,物业公司同意后,双方于7月8日办理了离职交接手续。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7月8日期间,物业公司共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