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先用权制度

     

摘要

先用权制度体现了民法的公平原则。在先使用人通过自己的研究创造产生了相应的发明成果并且投入使用,但先申请原则的规定为了维护专利权人的利益往往会使先用权人为发明创造付出的努力付诸东流,有时甚至会被反控为侵权人,这对鼓励创新无疑不利,因此先用权制度应运而生。一、先用权制度的适用条件(一)在他人提出专利申请前已经实施法条中的实施不仅应当包括实质性实施,也同样包括形式上的实施。实施和准备实施应当包括生产厂家的确定,厂房的建造,广告的宣传,购置原材料以及生产设备等,准备活动应当已经开始,并且从外在形式表现的较为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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