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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司法分权制衡与监督的再审视

     

摘要

宋代为了防止司法专权、杜绝冤假错案的发生,建立了一套司法分权制衡与监督的体系。通过在中央和地方设立多个司法机关使之互相监督制衡之外,还加大对错案官员的处罚力度。但是,尽管如此,宋代仍然没有能防止冤假错案的出现,其分权与制衡的司法体制最终失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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