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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检察机关羁押必要性审查程序的设计

     

摘要

新修正的《刑事诉讼法》第93条仅抽象地规定检察机关负责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但并未就审查的具体程序作出较为细致的规定,这不利于检察机关有效地实际操作。因此,为了更好地体现程序正义的精神,切实保障嫌疑人人的基本自由权,应当对羁押审查的程序进行合理的设计,为司法实践提供可行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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