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职工法律天地:下 >寻衅滋事罪与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之简明区分

寻衅滋事罪与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之简明区分

     

摘要

寻衅滋事罪与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在实践中存在难以区分的问题,强调寻衅滋事罪的特殊动机、特殊对象、特殊场合等特殊性来作为区分标准,对于司法实践来说必然是过于理论化抽象的概念,在处刑时要做到罪责刑相适应应“从一重”处罚是比较行之有效的办法,刑法关于三罪的规定并没有严令禁止适用“重法优于轻法”的做法。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