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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公证机构的法律定位

     

摘要

公证制度作为我国一项带有国家权威的证明制度,自1979年恢复重建以来,一直为我国政府适度调控重大民商事法律行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挥着重要作用。公证制度是一项国际通行的法律制度,具有确认证据效力、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力等功效,是现代国家确保民商事活动顺利进行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但在实践过程中,由于我国公证制度发展较慢,实务中经常出现由于公证机构的法律定位模糊、职能缺失而引起的公证服务秩序混乱,违规办证等情况。要解决以上问题,就必须重新审视我国公证机构的法律定位,完善公证制度的设计框架,将公证制度与法院诉讼程序、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无缝衔接,真正发挥公证制度建设社会主义经济秩序,保障民商事法律活动顺利进行的功能。

著录项

  • 来源
    《职工法律天地:下》|2016年第10期|P.232-232|共1页
  • 作者

    王秀云;

  • 作者单位

    121400,辽宁省锦州市黑山县公正处 辽宁 锦州;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法律;
  •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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