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职工法律天地:下 》 >浅析酌分遗产请求权

浅析酌分遗产请求权

         

摘要

我国《继承法》第十四条规定:“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在这里,出现了一种诉权,即酌分遗产请求权。酌分遗产请求权是指继承人以外的和被继承人之间形成某种扶养关系的人的权利。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