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今日南国:理论创新版 >盗窃罪与诈骗罪界限若干疑点辨析

盗窃罪与诈骗罪界限若干疑点辨析

     

摘要

以调包的方式非法取得财物,以调包方式取得银行卡折,以欺骗的方式获得密码,进而冒领他人存款,以试车为名把电动车开走,欺骗无辨别能力的小孩交付财物,这些行为构成犯罪的,均应以盗窃罪论处。以欺骗商场保管员的方式非法取得财物,构成犯罪的,则成立诈骗罪。本文拟选择盗窃罪和诈骗罪界限中争议较多的几种情形进行探讨,不当之处,希望学界专家指正。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