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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公开负面信息与权利保护

         

摘要

德国的传统学说认为,行政机关以制裁为目的公开违法者的负面信息会侵害违法者的基本权利,甚至是人的尊严,在宪法上应被禁止。但近年来,以经济行政法领域为中心,行政机关公开负面信息的手段通过欧盟法被大量引入到德国法中。德国学界对此现象展开了深入研究,根据联邦宪法法院的判例,形成了一个得到广泛支持的学说。该学说与一概否定制裁性负面信息公开的传统学说不同,把行政机关以制裁为目的公开负面信息的行为定性为行政制裁,认为其作为“广义刑罚”,应当适用与刑罚相同的特别宪法要求,以期提供更高强度的权利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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