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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加北极活动主要国内立法评析——兼论对中国北极活动立法的启示

         

摘要

美国和加拿大北极活动立法在两国北极治理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以科研立法、航道立法和环保立法为代表,它们突出了美国和加拿大在北极事务方面的不同重心,展现了两国在北极问题上的立场,并反映了双方在北极治理方面的特色。其中,科研立法体现机构协调、商业利用和私人参与的并重;航道立法突出航行自由与沿岸国管辖的对立;而环保立法阐释相同目标下的不同动机。中国作为北极治理的利益攸关方,未来的北极活动立法需要借鉴北极周边国家特别是周边大国的经验。而美加两国北极活动立法中体现出来的明确治理重心、扩大参与主体、注重商业利用、着眼协调一致等内容,为中国未来北极活动立法提供了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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