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南方农村》 >农村“三产融合”视阈下数字经济发展的法制思考

农村“三产融合”视阈下数字经济发展的法制思考

         

摘要

数字技术能促使信息迅速的在一二三产业中传递和交换,其带来的经济效应有效地贯通了农村一二三产业的分界,对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大有裨益,是未来必然的发展趋势.通过对杭州、广州、珠海、重庆四市农村“三产融合”中的数字经济实践比较考察发现,当前在农村“三产融合”中数字经济仍主要体现为电商经济,少部分则以科技赋能,发展以人工智能为主线的多要素产业园经济,然而目前关于农村产业数字经济的法律讨论暂且较少,故而应当从法律层面健全完善农村“三产融合”中发展数字经济的相关制度保障.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