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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实施大别山区水环境生态补偿机制

         

摘要

近日,安徽省财政厅、环保厅印发《安徽省大别山区水环境生态补偿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按照“谁受益、谁补偿,谁破坏、谁承担”的原则,在合肥市、六安市和岳西县启动实施大别山区水环境生态补偿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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