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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咨询水利部专家答疑

     

摘要

6咨询问题《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明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需由建设单位组织第三方机构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明确“备案制或者承诺制的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材料简化为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建设单位目前有疑问,既然不需要编制验收报告,是否可以自行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从省级专家库中自行挑选专家签字,然后公示报备,跳过第三方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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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
    《中国水土保持》|2021年第4期|71-72|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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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 关键词

  • 入库时间 2023-07-25 09:5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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