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中国水土保持 >关于水土保持直接经济效益计算的商榷

关于水土保持直接经济效益计算的商榷

     

摘要

水保直接经济效益的计算只考虑增产部分是不完全的,增产效益只是水保直接经济效益的次要部分。水土保持首要的、区别与其他部门的功能是保持水土,其中保土是其最具特征的功能。因此,水土保持直接经济效益的计算必须包括保土所产生的直接经济效益。 如果对水土流失的土地不采取水保措施,任其不断流失,其后果必然是土层冲光,至少是土地的产值不断下降甚至收不回成本而撂荒。当对其采取水土保持措施后,流失土地的流失过程逐渐停止,土层得以增厚(如坡改梯),在利用的过程中土地生产力有可能不断提高。现将这两种过程用图表示如下: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