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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正义的当代命运——奥特弗利德·赫费对自然法的辩护和重构

             

摘要

自然法思想在西方传统中有着重要地位,然而19世纪却衰落下来,直到二战后特别是近20年来才得到新的发展。赫费是当代自然法的代表,他消解了对于自然法的种种批评与指责,同时提出了自己“批判”的自然法概念亦即政治的正义性,以此他对自然法进行了重构。自然法在他所提出的三个约束力层次中居于最后的也是最高的层次即道德层次。他认为,鉴于自然法思想的复杂性,可以把它本身分为三个层次来研究。这就是他对自然法的重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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