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广东社会科学 >发达国家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中政府角色比较及启示

发达国家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中政府角色比较及启示

     

摘要

发达市场经济国家政府在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中起着重要的作用,本文把其归纳为以下几个角色:法律制定者;劳动监察者;集体谈判的倡导者;劳动争议调解和仲裁者,但各国的具体做法各不相同.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相对和谐稳定的劳资关系、规范的劳动力市场有赖于政府从法律、劳动监察、集体谈判、劳动争议处理等方面的调控.因此,我国政府可进一步完善劳动立法及执法;促进劳动争议、仲裁机制完善;促进行业工会建立;推动行业集体谈判等来发挥其在三方协调机制中的作用,倡导劳资关系的和谐,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