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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大元帅府时期广州民产保证之推行--以《广州民国日报》材料为中心的观察

         

摘要

1923年2月,孙中山第三次开府广州,建立大元帅府。为生存发展与出兵北伐,大元帅府广筹军政饷源。它在公开投变广州市区官产之后,又推行民产保证---此举要求所有市民产业,无论此前是否照章纳税,都要缴纳一次过保证金,以维产业,而济军用。民产保证在一定程度上支持了大元帅府的革命事业,然而此举亦激化了官民矛盾,它不仅成效不彰,且使政府威信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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