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社会治理 》 >建设“无讼”社区实现有效基层治理

建设“无讼”社区实现有效基层治理

             

摘要

两干多年前孔子提出的“无讼”思想,对于协调社会关系仍有重要参照价值。费孝通先生曾提出改革社会结构、实现无讼愿景。进入新时代以来,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无讼社区”进行实践探索,经历了从诉源治理理念到基层实践,再到实体化运行的过程,形成了“1+N”综合性调解平台、“诉调对接”三级联网平台和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有效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形成了有效社会治理,良好的社会秩序,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