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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国企纪检干部的“位”与“为”

             

摘要

纪检干部必须找准自身角色定位,转变观念,敢于担当,以在"位"必有"为"的责任感,推动企业党风廉洁建设上水平。"位"是指岗位、职位、地位,"为"是指能行动、敢担当、有作为。有为才能有位,有位必须要有为,两者是辩证的统一。新形势下,做好国有企业纪检工作,纪委书记、基层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必须正确把握"位"与"为"的辩证关系。

著录项

  • 来源
    《中国石化 》 |2017年第11期|78-80|共3页
  • 作者

    孙喜新;

  • 作者单位

    中原油田党委;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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